特斯拉不需要八卦,工程师需要解决问题

· Feb 17, 2015

农历 2014 年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在位于北京恒通商务园 B12D 的特斯拉中国地区总部,我见到了新上任不久的特斯拉中国区总经理朱晓彤。他一进门就指着会议室窗外的雾霾天说到:「我觉得我们正在做对的事情,特别对!」

这也是在特斯拉公布 Q4 财报、原特斯拉大中华区 CMO 金俊离职后,朱晓彤的首次发声。在他的眼里,特斯拉的「情怀」并不仅仅停留在「卖车」这么简单,而且作为一匹刚刚杀入汽车行业的「黑马」。或许这是他对于近期特斯拉的 Q4 财报以及高管频繁离职风波的最简单的回应。

有关财报:「阶段性的增长是惊人的,总的来说成绩大于挑战。」

显然特斯拉的 2014Q4 财报并不好看,一方面是 Gigafactory 超级电池工厂和 Model X 影响了 Model S 的产能和交车,另一方面,对于「财报风波」,朱晓彤也说到,去年特斯拉全球充电网络增长超过了 400%、增加了 21 个销售网点,新的组装工厂、钣喷工厂,以及对 Model S 的不断升级、研发等等 R&D 方面的投入,这些也都对财报有一些影响。

「我们把资源用到了最该使用的地方去,我们希望带给用户终极的体验。」朱晓彤如此解释 Q4 财报的亏损。

同时我们不能忽略的是,从 2012 年到现在,特斯拉的收益有 800%的增长、在全球建成 380 座充电站,有着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建充电站网络,这些成绩对于「刚刚起步」的特斯拉可以说是一份不错的成绩单。而且目前已知超级电池工厂的产能有可能不到实际产能的一半。未来 Gigafactory 在产能和储能科技上会有非常大的提升,朱晓彤说 Elon 在开会时用「beyond the imagination」来形容 Gigafactory 在储能科技上的技术进展,而「可实用的」储能科技才是真正能够颠覆和改变能源产业未来的技术。

有关特斯拉中国的质疑:「Elon 是一个工程师,最喜欢的就是解决问题。」

当然,中国市场销量的下滑和高管的频繁离职是特斯拉不可回避的问题,近期也有媒体和分析师对特斯拉中国地区的交车量和公司内部管理提出了质疑,甚至有媒体从 Elon 发给内部员工的邮件中猜测他对于中国市场失去了信心。对此,朱晓彤的回应是:「Elon 没时间搞八卦,他是一个 Engineer,最喜欢的就是解决问题。」

而且,他表示 Elon 对中国市场还是有着十足的信心,Elon 曾经也表示:就算中国今年的交车量为 0,Tesla 今年 5.5 万辆的产能也可以被消化掉。所以「我们认为 Elon 看重的是中国市场的前景,而不是眼前的这几百几千辆特斯拉 Model S。」

而关于高管的频繁离职,朱晓彤的回应是:「公司做的决定都不是『惩罚性』的措施,一切决定都是为了让事情变得更好。」在他的眼里,特斯拉还是一个结果导向型的创业公司,能否为公司创造价值是唯一指标,他认为并没有必要对特定的人事变动做「专门的解读」。

tesla 特斯拉超级充电站

排除「杂音」,在逆势中前行的特斯拉

质疑特斯拉,我认为是有必要的,不过如果真的形成一种「墙倒众人推」的氛围,那我认为是一种悲哀。在中国,人们可以很快接受新鲜事物,但却很难形成一种对于创新包容和鼓励的大环境。如果负面消息都是来自于产品和服务,那么无论是对于特斯拉公司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今年特斯拉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P85D 很快要在年后到来,这就意味着特斯拉要快速打造一支高效的团队并且对市场需求做快速响应。同时保证快速的充电桩建设,也是提升用户体验的关键点。

其次,特斯拉需要和中国政府走的更近。他们目前已经成立了和政府专家科研单位合作的几个课题组,把他们对于电动车的研究成果分享给中国的电动车和新能源产业。有可能会为北京市的新能源基础设施做出一些投入,建造一些符合国标的充电设施(交流电充电桩),也不排除有直流的快充设备。

我想,对于特斯拉中国来说,2015 是关键的一年,在 Model X 和 Model 3 正式量产前,目前只有 Model S 一个系列的车型,而特斯拉如何在逐步「退烧」的中国市场持续扩张,这对公司内部的每一个员工来说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我们可以说极客 Elon 的终极梦想或目标不能用几个销量数字来评价或衡量,但汽车市场终究还是那个血淋淋的,华尔街的狼群们一定不都具备理想主义的潜质,所以接下来这一年 Tesla 如何在逆势中前行, 我相信 Elon 心里有数,而 Tesla 中国能否给美国总部带来惊喜,我们也期待朱晓彤的第 234567 把火。

4


Related Posts 相关文章

2 responses to “特斯拉不需要八卦,工程师需要解决问题

    1.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