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听风就是雨,「苹果承认研发自动驾驶」到底是怎么回事?

· Dec 05, 2016

我有位同事是多年的苹果粉,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近两年的苹果产品,远不像当年第一代 iPhone 上市能给人以「惊喜感」,所以他成为了一名三星用户。不过,好在苹果还有值得我们期待的,就是汽车。

和其他车企相比,苹果的保密工作一直做得不错,连找个图片当文章插图都难。不过跑得比谁都快的西方记者们,很善于捕风捉影。终于,就在昨天,关于苹果搞汽车这件事又有了新料。

不小心搞了个大新闻

这份文件来自于美国的政府网站(regulations.gov),属于完全公开的信息,上传于 11 月 23 日。十多天后,这份文件引起媒体的注意,纷纷开始宣布自己发现了大新闻:苹果公开承认了正在研发自动驾驶技术。

苹果的这份文件主要是为了回应 NHTSA 对自动/无人驾驶汽车制定的新规,算是给 NHTSA 的一封信。最后的落款是 Steve Keener,他在苹果公司的职位是 Director of Product Interg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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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开这些信息的初衷,主要还是为了让法律法规的制定变得透明,符合相关利益方的诉求(要不然怎么体现「民主」…)。在这封信中,开头就挺让人激动的:

「苹果公司使用机器学习技术,让产品和服务更加智慧、直接和个性化。公司在机器学习和自动驾驶方面投入非常大,并对未来自动化系统在多个领域的潜力表示很兴奋,包括交通方面。」

这也是很多媒体所说的「苹果承认研发自动驾驶技术」的来源。对了,苹果的措辞一直是「automated 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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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单单一句话,算是坐实了苹果研究自动驾驶技术这件事。这封信的其他内容,部分是在说苹果公司坚决拥护 NHTSA 的主张。比如:

1. 苹果很赞扬 NHTSA 考虑到了自动驾驶的「伦理性」这件事,并且认为 算法的设计应该是安全的、合规的,还要考虑到未来自动驾驶汽车的用户隐私和网络安全,以及自动驾驶时代来临后带来的失业和公共空间占用问题。另一方面,相关法规的制定需要听从行业专家、消费者、联邦机构等方面的意见。

2. 苹果很支持公司之间应该共享车辆发生车祸或接近失误时的场景和动态数据,这些数据应该能够还原事故,包括车辆动态数据和道路、障碍物数据。

3. 数据的共享,不应该以牺牲用户隐私为代价等等…

对于数据的态度,苹果倒是和别的公司意见相反。在此之前,谷歌、Uber、福特、沃尔沃和 Lyft,一致反对政府提出的未来自动驾驶数据共享的要求。而苹果方面认为,通过数据共享,整个行业将创造出比任何公司都要强大的数据库。

有意思的是,不想公开数据的公司经常被曝光,而苹果却一直是高深莫测的样子…

Transportation Sec'y Foxx Discusses Future Transportation Trends With Google CEO

要求和老司机一样的待遇

当然了,作为被管理者的苹果,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小意见,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美国在售的车辆要符合「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简称 FMVSS。事实上,美国议会最近通过了一个名为「FAST Act」的提案,其中提到汽车制造商的「测试车」无需满足 FMVSS 的所有要求,也能合法上路进行测试,即「豁免权」。

(说简单点,FAST Act 就像是一个快速通道,让车企的测试车可以省去复杂的审批步骤,缩短研发周期)

但是,FAST Act 所涵盖的范围,并不包括新进入汽车行业的公司(比如苹果、谷歌…)。在消费电子领域当惯了老大的苹果就不满了,苹果方面认为所有公司都应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鉴于 NHTSA 没有权力修改 FAST Act,苹果方面表示让 NHTSA 在自己的权限内修改相关路测法规就行,让所有自动驾驶测试车无需去申请豁免权就能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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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迭代太快,审批太久

根据 NHTSA 的规定,研发自动驾驶技术的公司要想上路测试,必须提交「Safety Assessment」(即安全评估报告),并满足 NHTSA 所要求的 15 条细则。

提交报告无可厚非,重要的是「必须在公共道路测试前至少 4 个月提交」。这下苹果就不满意了,于是「委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苹果方面认为,NHTSA 的上述要求,会导致这四个月相当于「真空期」,并且 NHTSA 还需要时间审核。NHTSA 也没说清楚这份报告到底需要不需要在路测前提交并审核通过,苹果认为 NHTSA 应该说清楚。

一旦安全评估报告提交了,在这四个月的时间中,公司方面肯定还会不断迭代算法和功能,那这份报告的内容还得改。这样一来,就会给 NHTSA 和相关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苹果也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

1. 在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之前,公司方面应该和 NHTSA 讨论出一个初步计划和验收标准,包含不同级别的功能。

2. 在提交的安全评估报告中,应当包含双方商定通过的初步计划和验收标准,以及路测时间等。

3. 当公司需要修改初步计划和路测时间时,公司方面应该向 NHTSA 报告

4. NHTSA 可以随时就安全评估报告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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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苹果的官方报告,大概就上面这些内容。

总之,苹果所表明的态度就是,我们是一家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将和其他公司共同建立一个安全、和谐的自动驾驶社会,当然也要鼓励我们这些新公司的发展 bla bla …

其实都是一贯的套话,毕竟苹果要涉足自动驾驶行业,还得归 NHTSA 管。该捧,还是得捧一捧的。

苹果和美国 NHTSA 的这种「互动」,不得不让我佩服美国针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立法之快。反观国内,上路测试的自动驾驶汽车也不少,但依然缺乏相关法规。

该有人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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